1997年我曾經在歐洲台灣協會的期刊上投稿了一篇同名的文章,事隔12年我還是想與大家分享這個議題,門簾的藝術讓我有著深深的感懷。
在我的住所,半截門簾幾乎存在於每個房門口。因為從小的居住環境裡,在醒著的時候是不太關房門的,甚至居所的大門是敞開不閉的,只以透視性佳的紗門來區隔內外。小時候家裡每個房間幾乎都是門戶洞開,除了是因為家裡格局縱深,為求透光通氣家中的門是從頭開到尾,但這也表示整個空間動線對所有的人全面開放,沒有什麼隱私可言,所以每個房間都要保持相當的“可檢視性”,隨時都要把環境整理的像一個旅館的房客第一次開啟入住的客房一樣。
二十幾歲的時候在德國讀書,經歷了半掩房門的溝通藝術,我的朋友告訴我,如果把房門全然洞開,意思是說屋內的人歡迎所有的人不問許可就可進入;半掩著房門意味著,屋主有條件的願意被打擾,我們可在門外細聲請求入門或打擾許可,對方再判斷是否讓人進入半掩的領域;一個習慣開倘或半掩房門的人,一但關起門來,就明顯擺開了獨處的強烈意願,除非必要請不要敲門。
1993年底當我第一次造訪印度的西藏社區時,發現他們習慣在每個出入的房門口掛上全掩的門簾。當門簾後的木門是洞開著的,表示著一個門內外的對話過程:提供一個機會可以提出入內的要求,或提供一個有條件的入內許可;欲要入內的人必須尊重房內原有的任何活動,木門敞開放下門簾表示說,門內的人有意願讓門外的人加入其原有的活動,或意願被拜訪;它在這裡表達了一個柔性的溝通空間,給了門內外的彼此一個對話的可能或稱機會。一但外頭的人決定了入門的意願,掀開門簾進到屋內來,那上掀的動作就提供了短短數秒,心情轉換的時間,調整好自己準備加入屋內的活動。
我的半截門簾卻是另一種故事。我想表達的是簾內空間使用的特定性,如廚房、儲藏室;是私密空間的界限,劃定空間動線讓來此參加公共活動的人共同遵循,在必要時在簾內可稍加凌亂還能維持一個簾外接待空間的公眾氣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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