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2月 09, 2022

舊題重吵,再為無知英國學制者上一次課

這是舊的影片了,正好再次解釋英國的制度。在1970學運以前,在德國也是一個系所一位教授,其他都是講師。後來在德國是打破了這樣的規制,我在漢堡大學的老師才會超級年輕時就升任教授,稱霸印度學界。在英國,我讀的系本來也是只有一位老師有教授職銜。後來有老師被挖角到LSE她就升職等為教授,然後另外相同資深的男老師也升職成教授,以致出身於本校本系的老師就不只一位有教授職銜。本來若是我的碩士考沒有出差錯,下一步也是要到LSE人類所的。因為那裡是英國創設人類系的第一所(馬林諾斯基大師創的系)教授特多,原本長期待那裡的,後來從別校挖去的(當年我想跟的老師就是從城市大學挖去LSE的)本來就是教授職等的,還是教授。從我們學校(金匠學院)轉職的老師,就升了職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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