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月 10, 2010

中國近代百年民主政治的足跡?!(轉載自Dr Bear)


博者按:我在從“真假共和”,看近代中國的百年民主轉型一文中說,“假若我們對比20世紀後期第三波民主化經驗。在民主轉型階段,政治民主化的第一步目標應該是以制度性妥協的方式,確保某種形式的憲政制度能夠存在下去。即使一時效果不彰,甚至出現20世紀東亞、南美那種軍人干政、民主與威權並存的現象,只要國家政治體制能夠不被形形色色的極權主義政治模式所取代,政治自由化進程能夠繼續存在下去,任何有缺陷的或不成熟的有限多元政治模式都是可以忍耐的。只有這樣,第二、第三次民主轉型才會更容易出現,民主轉型成功幾率才會相應提高。對處於首次民主轉型的民國初年來說,能夠通過制度性妥協,建立一個“有限”民主政治模式就是成功。而這種可能性在當時並不是沒有的。”今看到中國選舉與治理網7月5日發表署名王鐵群,題為《中國近代民主政治的足跡》的文章,甚好,全文轉載,讓我們再來回顧這百年“中國近代民主政治的足跡?!
百年中國近代史是一部民主發展史。陳獨秀曾指出:“民主主義是人類發生政治組織以致于政治消滅之間,各時代多數階級的人民,反抗少數特權之旗幟。”事實求是地研究中國近代史就必須承認,從專制社會向民主社會轉型,是中國近代史的主線。
近代中國的歷史,是從專制社會向民主社會轉變的歷史。實現國家民主化是近代中國的主題。
在百年民主政治的實踐中,中國人付出了巨大艱辛,留下了鮮明足跡。茲擇其大端略述之。





一、民主乃立國之本:先賢的共識
最早介紹和讚賞民主制度的國人,以林則徐(曾任湖廣總督等職)、魏源(曾任內閣中書等職)、徐繼畬(曾任福建巡撫等職)等官員為代表。
林則徐組織編譯的《四洲志》,首次向中國人介紹了英國的議會。書中寫道:“國中有大事,王及官民俱至巴厘滿(Parliament)衙門公議乃行。”
魏源是中國稱讚民主制度的第一人。他指出,美國“議事、聽訟、選官、舉賢,皆自下始。眾可可之,眾否否之,眾好好之,眾惡惡之,三佔從二……可不謂周乎!”在《海國圖志》百卷本中他更是斷言:美國的民主制度具有永恒價值,“其章程可垂奕世而無弊。” 
徐繼畬在所著《瀛環志略》中高度評價華盛頓的功勳和美國的民主制度:“華盛頓……開疆萬里,乃不僭位號,不傳子孫,而創為推舉之法,幾于天下為公……可不謂人傑矣哉。”“米利堅合眾國以為國,幅員萬里,不設王侯之號,不循世及之規,公器付之公論,創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華盛頓為稱首哉!”
19世紀70年代後,隨著民族危機的加重和中西文化交流的頻繁,中國有識之士對民主的認識越發深入。這突出表現在以下方面:
一是明確民主是立國的根本。郭嵩燾最先認識到這個問題,他在1875年清廷關於海防的討論中指出:“西洋立國,有本有末,其本在朝廷政教,其末在商賈。”(《郭嵩燾奏稿》,岳麓書社1983年版,第345頁) 他在出使英國後進一步認識到民主的決定性,他在1877年12月22日寫道:“計英國之強……在巴力門議政院有維持國是之義……此其立國之本也……中國秦漢以來二千餘年適得其反。”
1884年,兩廣總督張樹聲在呈給清廷的《遺折》中,也強調民主制度的根本性:“夫西人立國,自有本末……育才于學校,議政于議院,君民一體,上下一心,務實而戒虛,謀定而後動,此其體也。輪船、火炮、洋槍、水雷、鐵路、電線此其用也。中國遺其體而求其用,無論竭蹶步趨,常不相及,就令鐵艦成行,鐵路四達,果足恃歟?”他懇請清廷“採西人之體,以行其用”。(《張靖達公奏議》卷八,光緒年刊本)
二是倡導“君民共主”。用君主立憲制取代中國專制制度,是19世紀70-80年代中國民主思想的主流。
鄭觀應在成書于1875年的《易言》仲介紹了泰西列國的兩院制,建議朝廷“倣泰西之良法”,實行君主立憲。有學者考證,鄭觀應是中國第一個提出實行君主立憲的人。
稍後,“中國報業之父”王韜也在《重民》下篇和給友人的信中主張中國實行君主立憲。他認為,泰西諸國之所以強盛,在於其“君民共主(即君主立憲)”,即“朝廷有兵刑禮樂賞罰諸大政,必集議于上下議院,君可而民否,不能行,民可而君否,亦不能行也,必君民意見相同,而後可頒之於遠近”。中國之所以“欺藐于強鄰悍敵”,正是因為沒有實行“君民共治”。
三是主張“開設議院”。1883年,翰林院編修崔國因在《奏為國體不定後患方深請鑒前車速籌佈置恭折》中,向清廷強調“設議院者,所以因勢利導,而為自強之關鍵”。他主張由王公大臣組成上議院,由“各省民間公舉之人士”組成下議院。據史家考證這是中國向最高統治者明確建議開設議院的第一人。
隨著民主思潮的擴展,主張議院制度,成為19世紀80年代中期至甲午戰爭前,中國人追求民主政治的主要內容。湯震、何啟、胡禮垣等人還在其著作中提出了設立議院的方案。如何啟、胡禮垣的方案:縣、府、省三級議員都由選舉產生;各級議院議事時如有分歧則“以人多者為定”;各“省議員意合,則詳于君,君意合,則書名頒行,意不合,則令其再議。”(《新政論議》,《戊戌變法》第一冊,第198頁。)該方案強調議院民選,君主不能獨裁,具有明顯的民主性質。
中國先進人士在100多年前的專制統治和蒙昧氛圍之中,介紹和讚頌民主政治及其價值,明確主張民主立國,顯示了他們的良知、勇氣和洞察力。
二、清朝片面的改革:洋務運動
專制國家的特權階層極少有人關注國家和民族的命運,為了維護專制統治,他們往往拒絕或拖延政治改革。
鴉片戰爭後,清朝統治者一方面在外國的堅船利炮和太平天國的打擊下,對中國器物技藝的落後體會深刻;另一方面又不希望自己的特權受到減損和制約。於是,以慈禧太后為核心的統治集團,一方面固守專制制度,一方面努力“師夷長技”,發動了洋務運動。
洋務運動取得了輝煌成就。從19世紀60年代至70年代,中國崛起了一批現代軍事工業,代表性的如江南製造總局、金陵機器局、馬尾船政局、天津機器製造局、漢陽兵工廠等。這些軍事工業有很多在抵禦外侮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從19世紀70年代開始,洋務運動在繼續興辦軍事工業的同時,創辦了一批民用工業。代表性的如輪船招商局、電線電報業、紡織工業、礦產開採與冶煉業、鐵路建設等。在洋務運動的推動下,中國的民用工業得到迅速發展,機器繅絲、軋花、造紙、印刷、制藥、玻璃製造等,也都在七、八十年代建立了起來。30多年的洋務運動,使中國出現了火車輪船、電報電話、機器電力、高樓大廈。可以說,洋務運動是中國第一次學習西方先進技術的經濟改革運動,是中國經濟現代化的開端。
然而,1895年甲午戰爭,大清國卻被曾是自己學生的“蕞爾島國”日本打敗,顯然,洋務運動並沒有使中國真正“自強”起來。
洋務運動失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根本原因是其“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宗旨,即只變“用”而不變“體”。其實,不管中學還是西學,其“體”與“用”,即制度與技術,是統一的、相互聯繫的。日本明治維新成功的經驗正在於其“脫亞入歐”,即擺脫中國儒家文化和社會體制的影響,用先進的社會制度促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既變“體”又變“用”。
洋務運動的失敗證明,固守“中學為體”,拒絕民主體制,只搞經濟改革不搞政治改革,試圖在不觸動專制制度的前提下,建立“大清特色的現代化”,是不可能真正實現國強民富的。
三、戊戌變法──中國民主化的首次嘗試
戊戌變法是洋務運動的延續和發展。甲午戰敗的事實昭示中國先進人士:強國的根本在先進的制度。要救國必須拋棄片面的經濟改革模式,學習日本,實行君主立憲制。有鋻於此,甲午戰敗之後,中國先進人士掀起了一場以政治改革為中心的變法運動。
戊戌變法的領袖是光緒皇帝。本來光緒皇帝完全可以不變法,專制體制具有穩定性,其任何變革只能自上而下進行。如果從個人和統治集團的利益出發,他不變法也可以繼續當皇帝。但是,光緒皇帝憂國之心使他沒有消沉,依然決然變法。1898年春光緒皇帝“乃謂慶王曰:'太后若仍不給我事權,我願退讓此位,不甘作亡國之君'。”在變法期間,他在給康有為的密詔中更是強調:“朕惟時局艱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蘇繼祖:《清廷戊戌朝變記》,《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戊戌變法》(一)331,343頁)。光緒皇帝是以自己的皇位甚至生命為代價,去推動變法的。
戊戌變法的重要推動力量是康有為、梁啟超、嚴復、譚嗣同等知識分子維新派。他們接受了民主的觀念和價值,嚴厲批判專制制度,以激昂的姿態力倡走明治維新之路,實現中國的“全變”、“速變”。維新派從“中國風氣未開”的國情出發,創辦報刊,建立學會,傳播民主自由思想,團結民主力量,為戊戌變法擴大了社會基礎。他們的言行,表現了知識分子的良知和強烈的社會責任感。
1898年6月11日,光緒皇帝頒布《明定國是詔》,向全國宣告變法。此後在短短百日內,他頒布了100余件以政治改革為主兼及社會各方面的除舊布新的喻旨。戊戌變法的最終目標是變君主專制為君主立憲制,它是秦漢以來中國兩千年專制史上第一次自上而下的體制創新活動,可謂“係中國數千年政治之變”。
關於戊戌變法的失敗,現在不少歷史學家認為,重要原因是慈禧太后覺察了康有為等的威脅到她地位和生命的“圍園抓後”計劃。1898年9月中旬,康有為、梁啟超等和湖南會黨首領畢永年密謀了圍園殺後、武力奪權的計劃:由袁世凱從天津帶兵進京包圍頤和園;由畢永年帶百人“奉詔”抓捕慈禧太后,將其廢掉。
這個圍園抓後計劃官方文獻亦有記載。在《清實錄》中,清朝殺害戊戌六君子的依據就是10個字:“謀圍頤和園”,“劫持皇太后”。袁世凱在《戊戌日記》裏也提到譚嗣同勸他去除此“老朽”。當時一些文人的筆記也有類似記載。但康有為和梁啟超則始終否認有此密謀。長時期以來歷史學者以意識形態劃線,自然不相信會有此事。
直到20世紀80年代,歷史學家湯志鈞、楊天石等,先後在日本外務省的檔案中見到了畢永年日記《詭謀直記》,這段史實才大白天下。
康有為等的兵變計劃,直接導致了戊戌政變。慈禧太后大權在握,本應一面採取措施控制這種激進妄動,一面繼續推進變法改革。但她畢竟不是一個成熟的政治家,事關個人地位和生死,慈禧太后無法冷靜區分少數人的行為和關乎國家前途命運的改革。陳夔龍《夢蕉亭雜記》指出:“戊戌政變,言人人殊,實則孝欽並無仇新法之意,徒以利害切身,一聞警告,即刻由淀園還京”,發動政變,致戊戌變法歷時103天而失敗。
戊戌變法是從根本上改造中國社會,推動中國進入世界現代化行列的首次實踐。光緒皇帝為變法捨身被囚的精神,使他不愧為開創中國數千年政治之變的首位皇帝。“戊戌六君子”則是中國為民主犧牲的第一批烈士,他們用自己的鮮血為中國民主點燃了希望之光,成為激勵後人為民主奮鬥的永恒動力! 
四、預備立憲──中國呈現民主社會雛形
從1905-1911年,慈禧太后為首的清王朝進行了史無前例的憲政改革──預備立憲。
清末預備立憲是中國兩千年“秦政”走向“憲政”的開端。它承認了代議制、民眾的基本權利、地方自治等,使中國單純的專制制度不復存在。1911年11月2日清廷宣告解散“皇族內閣”,任命袁世凱為內閣總理大臣。3日公佈《憲法重大信條十九條》,宣佈採用英國式“虛君共和”責任內閣制,這是一部議會君主制憲法。此時的中國實際上已係君主立憲國家。
不論清廷主觀動機如何,預備立憲在客觀上使輿論監督、分權制衡日益發展,結社自由和言論自由日益擴大。這些使中國整個社會制度向著民主化方向邁進,中國社會成為初步的、不成熟的、不完全的民主社會。(詳見拙文《坐失機遇:預備立憲百年祭》,炎黃春秋2009年2月號)
五、中華民國──亞洲第一個共和國的建立
辛亥革命高舉“驅除韃虜,恢復中華”旗幟,結束了清政府的統治,建立了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是中國民主社會的開端,其民主程度雖比不上今天的台灣,但卻是20世紀中國最民主的時期。
1912年底和1913年初,中國舉行了有史以來的首次國會議員選舉。1913年4月,中華民國第一屆國會產生。北京政府時期基本上沒有間斷過一院制或兩院制國會。
1913年10月,中國進行了第一次總統選舉,選出了中國第一位總統。北京政府其他幾位總統也都是選舉產生的,不管品質如何,即便賄選,也說明時人是尊重選民和法律程式的。
北京政府時期的憲法都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三權分立”原則,人民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一定尊重和保障。
北京政府時期,公民所享有了較為充分的結社自由。至1913年底僅政治類的黨團就達312個。人們熟知的毛澤東等在長沙發起組織的新民學會、周恩來等在天津發起組織的覺悟社,都發生在這一時期。
北京政府時期,言論自由得到一定保障。據五四運動史專家周策縱估計:“'五四'時期,即1917到1921年間,全國新出的報刊有1000種以上。”公民可以自由發表政見,報紙可以刊登抨擊政府的文章。
“北洋軍閥混戰”是事實,應予否定,但其次數和規模在中國近代史上沒有可比性。事實上,倒是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民主的進步,推動了社會全面發展。在經濟方面,幾乎所有近代史著都承認,北京政府時期是“中國民族資本發展的黃金時代”。在文化方面,公民言論和思想自由空間的擴大,催生了百家爭鳴的新文化運動,涌現了眾多前無古人甚至後無來者的“新人物與新思想”,有學者指出,中國近現代幾乎所有的文化大師都涌現于這個時期。可以說,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時期是20世紀中國民族經濟、文化等最發達的時期。
六、新文化運動--中國的啟蒙運動
新文化運動是中國的民主思想啟蒙運動,其初衷是向中國人灌輸現代公民和自由、法治、憲政、理性等基本觀念,為建立真正民主國家奠定牢固思想基礎。而中華民國北京政府比較寬鬆的統治,則是新文化運動產生和發展的充分必要條件。
為了實現民主思想的啟蒙,新文化運動高擎民主和科學兩面大旗。1918年1月15日,陳獨秀在《新青年》上發表《新青年罪案之答辯書》,他堅定表示:只有民主和科學才“可以救治中國政治上道德上學術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為了捍衛這兩面大旗,“就是斷頭流血,我們都不推辭。”
新文化運動的旗手們強調,專制是民主的對立物,君主生則國民死,專制活則自由亡。
陳獨秀指出,爭取民主必須反對“惡國家”:“惡國家甚于無國家……我們愛的是國家為人民謀幸福的國家,不是人民為國家做犧牲的國家。”李大釗則強調,民主共和的基本標準是全民普選:“沒有全民普選,還配叫共和國麼?……”胡適則號召廣大青年脫奴隸狀態,負起公民責任,做一個為民主而奮鬥的真正愛國者:“凡在變態的社會與國家內,政治太腐敗了,而無代表民意機關存在著;那末,干涉政治的責任,必定落在青年學生身上了。”“爭你自己的自由就是爭國家的自由,爭你自己的權利就是爭國家的權利。因為自由平等的國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來的!”
新文化運動所倡導的科學,除了指普及科學常識外,其核心內涵是指科學精神和科學方法,而不是指現成的理論學說。反對專制爭取民主,科學的思維方法是從以聖賢、經典和尊長的是非為是非的“奴性邏輯”中解放出來,不盲從一切權威的、被人們認為是天經地義的東西,憑藉理性和良知自由地思考。
新文化運動以“西學批判中學”,“重新估定一切價值”,使中國人從以儒家為核心的傳統文化中解放出來,使民主和科學成為國人永恒的話題和追求。
七、聯省自治運動──中國聯邦主義的實踐
聯省自治運動,是中國志士仁人依據大國實行民主的普世性原則在中國進行的聯邦主義實踐。
聯邦制是若干單位組成的多中心、非集權的統一國家。
聯邦是全國公民永久性的共同體,各構成單位是國家主權的組成部分。聯邦設有統一的憲法以及國家最高立法和行政機關,行使國家主權;各構成單位設有自己的立法和行政機關,有自己的憲法、法律,其議會議員、政府首長,均由當地人選舉產生。
聯邦與各構成單位不是上級與下級的關係,而是具有不同權力範圍的政府之間的關係。聯邦主要負責國防、外交和維護本國公民的基本權力;各構成單位則管理所轄範圍的一般性事項,如治安﹑稅收、教育﹑工商業活動等。
聯邦和各構成單位的許可權劃分由聯邦憲法規定。兩者發生權力衝突時,以聯邦憲法為準,由聯邦最高法院或憲法法院裁決。
世界上面積較大的國家如俄羅斯、加拿大、美國、印度、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亞、剛果、蘇丹等均為聯邦制國家。
大國之所以實行聯邦制,是因為該制度具有重要價值。
聯邦制是限制權力保護個人自由的制度。按照民主憲政的理論,對政府權力的限制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對權力進行橫向制衡,即實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制度。一是對權力進行縱向制衡,即實行地方自治制度。聯邦制的根本價值是通過縱向制衡,約束和限制政府的權力,以保障個人的自由和民主的貫徹。聯邦制把權力合理分佈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使社會形成多個政治中心,從而消除了絕對的權力並降低了權力濫用的可能性。
聯邦制是一種有巨大包容性的政治體制。聯邦制分權、自治、多中心的制度安排,為不同民族、宗教、文化、社會利益群體,提供了表達政治願望的充分渠道。它不僅可將分散的政治中心結合成統一的國家,還可以在統一國家中實現不同民族、語言、宗教、文化、習俗的民眾和平共處。
中國的聯省自治運動源於清末“預備立憲”。清廷的憲政編查館曾呈奏折,強調中國地大民眾,須分省而治,而且各省的自治與國家的統一併行不悖。(《清史稿·志88·選舉8》)
中華民國建立後,聯省自治運動生機勃發,終於在1920-1925年間形成聲勢浩大的聯省自治運動。
北京政府支援聯省自治運動。1920年11月17日北京政府宣佈籌備地方自治,此後頒布了一系列地方自治的細則和條例。1922黎元洪復任大總統後聲稱:“地方自治,原為立憲國家根本要圖……”(李劍農:《最近三十年中國政治史》,上海太平洋書店,1930年版,第498) 1923年10月10日頒布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第一部聯邦性質的憲法。
聯省自治是有識之士的共識。1920年《時事新報》《改造》《太平洋》《東方雜誌》等充斥著關於聯邦制的文章,並開設了“聯邦問題研究”等專號。毛澤東發文主張中國原有“22個行省3特區兩蕃地合共27個地方,最好分為27個國。”(毛澤東《湖南建設問題的根本問題──湖南共和國》,1920年9月3日的長沙《大公報》)1920年10月上旬,長沙《大公報》連載了毛澤東等377人具名的《由“湖南革命政府”召集“湖南人民憲法會議”制定“湖南憲法”以建設“新湖南”之建議》一文,號召湖南人自己制定省憲法。毛澤東反對統一,認為“中國的事,不是統一能夠辦得好的……我現在主張二十年不談中央政治,各省人用全力注意到自己的省,採省們羅主義,各省關上各省的大門,大門以外,一概不理。國慶是慶中華民國,我實在老不高興他。特為趁這國慶,表示我一點反對統一的意見。”( 毛澤東《反對統一》,1920年10月10日發表于《大公報》)他甚至設計了“湖南共和國”的方案。
聯省自治組織紛紛涌現。1920年冬起,北京建立了由13省市區代表組成的“各省區自治聯合會”和由14省代表組成的“自治運動同志會”。上海成立了旅滬各省區自治聯合會,天津成立了6省區自治運動聯合辦事處。
1921和1922年,是聯省自治運動的全盛時代,不但全國輿論一致,而且許多省自定憲法並依省憲組織省政府,切實開展起自治運動。
湖南被稱為省憲運動“模範省”。1920年7月湘軍總司令譚延闿通電宣佈湖南自治。趙恒惕接任湘軍總司令後,11月正式宣告湖南自治。12月25日他發表通電稱;“茍省悉自治,則地方有各自發展之能,茍省相聯結,則舉國有提挈並進之道。為今之計,欲順世界之新潮,解積年之糾紛,舍此幾無他途可由。”(長沙《大公報》1920年12月25日)
1921年4月湖南省憲法草案完稿, 9月審查完畢,共13章141條。主要內容:湖南為中華民國之自治省,省自治權屬於省民全體;全省30歲以上公民,皆得被選為省議員,議員任期3年,設議長1人,副議長2人;省長由省議會選出4人交全省公民總投票決選,以得票最多數者當選;凡35以上並在湖南居住5年以上公民得被選為省長,現職軍人被選為省長時須解除本職方得就任,省長任期4年,期滿改選,可連選連任一次;省長有重大犯罪行為,議員可提出彈劾。12月全省公民對省憲投票表決,贊成票1800萬張,反對票57萬張。1922年元旦湖南宣佈實施省憲法,這是全國第一部也是惟一一部付諸實行的省憲法。1922年9月湖南進行了省長選舉,省議會提出7名候選人,由全省2700余縣議員決選(未直選)。趙恒惕以1581票當選為中國第一個“民選省長”。
其他各省也在1921與1922年間,或由當局宣佈制憲自治,或籌備起草省憲。各省憲都強調保護公民基本權利,維護國家統一與領土完整。這說明各省制憲自治絕不是分裂,而是大中華的組成部分。
隨著聯省自治運動的進展,協商聯省共和國問題提上日程。1922年上半年,上海商會等8個團體在滬會議,草擬了《中華民國憲法草案甲種》與《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乙種》(兩憲法草案全文,參見《浙江公立法政專門學校季刊》,1923年),這兩種草案的第1條均規定:“中華民國為聯省共和國”。其中,甲種草案成為《中華民國憲法》(曹錕憲法)的藍本。
1926年北伐戰爭開始,隨著北伐勢力席捲中南各省,各省憲法和省議會零落殆盡。
中國共產黨曾積極支援聯邦制。1922年7月,中共“二大”決議案提出:要“在自由聯邦制原則上,聯合蒙古,西藏,回疆,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憲法大綱中依然堅持聯邦制。1945年毛澤東在七大《論聯合政府》的報告中仍然說:“中國境內各民族,應根據自願與民主的原則,組織中華民主共和國聯邦,並在這個聯邦基礎上組織聯邦的中央政府。”甚至1947年10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也是提的中國境內各少數民族“平等自治及自由加入中華聯邦”。我們現在讀到的《論聯合政府》《中國人民解放軍宣言》的通行版本裏,這些提法已被刪除(龔育之談新中國不實行聯邦制決策內幕)。1949年政協在制定《共同綱領》時,做出不實行聯邦制決策。
中國如何中斷千年不變的“秦制”而實行民主?如何徹底解決台灣問題、西藏問題、新疆等問題? 時間將證明,中共“二大”提出的“建立中華聯邦共和國”,很可能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正途!
八、三三制政府──地方性的聯合政府
1945年12月7日《解放日報》發表文章《三三制:一黨專政的天敵》:“中國共產黨反對一黨專政,反對象國民黨那樣,由一個黨的少數人來包辦政府,主張各黨派、各階級都有代表參加的聯合政府,中國共產黨和全體人民,現在都在努力爭取實現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現在,全國範圍內的聯合政府還沒有實現,只有解放區實行了三三制政府,這就是地方性的聯合政府。”
“三三制”原則是毛澤東在1940年3月6日寫的《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問題》一文中提出的,即抗日根據地的政權“在人員分配上,應規定為共產黨員佔1/3,非黨的左派進步分子佔1/3,不左不右的中間派佔1/3。”“上述人員的分配是黨的真實的政策,不能敷衍塞責。”(《毛澤東選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42頁)
“三三制”從1940年試行,到1941年在陜甘寧邊區和各敵後抗日根據地普遍推行。
在“三三制”政權中,共產黨雖處領導地位,但不是一黨控制和包辦。董必武指出:“這個制度的目的是什麼呢?就是反對一黨包辦,反對一黨專政,而和各黨派、無黨派的各階級人士,更好地團結合作。”(董必武:《中國共產黨的基本政策》)
中國共產黨並不局限于“三三制”政權,其領袖要求全黨要為實現“自由民主的中國”而奮鬥。關於“自由民主的中國”的內涵,毛澤東在1945年9月27日《新華日報》刊登的《答路透社記者甘貝爾問》中解釋說:“'自由民主的中國'將是這樣一個國家:它的各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都由普遍、平等、無記名的選舉所產生,並向選舉他們的人民負責。它將實現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的原則與羅斯福的四大自由。它將保證國家的獨立、團結、統一及與各民主強國的合作。”可見,中國共產黨所追求的“自由民主的中國”,是普選產生的,以三民主義和民有、民治、民享為原則的,以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免於匱乏的自由、免於恐懼的自由為特徵的新中國,她包容了今天所言的民主的一切“普世價值”!
九、“制憲國大”和“行憲國大”的召開
抗戰勝利後,國共重慶談判,簽署《雙十協定》,達成政治民主化、軍隊國家化、各黨派平等合法等共識。1946年初政協會議,簽訂了國民大會決議案等5項決議,達成了建立民主憲政國家的共識。“制憲國大”和“行憲國大”就是在這樣的背景下召開的。
制憲和行憲源於孫文的軍政、訓政和憲政設想。1928年國民黨在統一中國前夕,于8月召開二屆五中全會,蔣介石宣佈軍政時期結束,訓政時期開始。1936年宣佈訓政時期結束。5月1日中華民國立法院討論通過《中華民國憲法草案》,5月5日由國民政府明令宣佈,是為“五五憲草”。隨後公佈《國民大會組織法》及《國民大會代表選舉法》,繼之各省進行了國民大會代表選舉(部分省區未完成)。原定1936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即“制憲國大”),以“決定憲法而頒布之”,後推遲1年改為1937年11月12日召開國民大會,但因中日戰爭爆發,制憲國大未能召開。1938年7月,抗戰時期我國各黨派參政議政的國家機關國民參政會在武漢成立,其中,共產黨參政員有毛澤東、陳紹禹、秦邦憲、林祖涵、吳玉章、董必武、鄧穎超7人。1939年9月國民參政會在重慶召開一屆四次會議,決“請政府明令定期召集國民大會,制定憲法,實行憲政”。鋻於戰禍不止的現實,1943年9月8日,國民黨五屆十一中全會宣佈戰爭結束後一年召開制憲國民大會,制定和頒布憲法。
抗戰勝利後,重慶談判和政協會議極大推動了制憲和行憲的進程。
1946年11月15日,“制憲國民大會”在南京召開, 議決《中華民國憲法》。提交大會議決的政協憲草版本,就是各黨派及無黨派對《五五憲草》多次修改後的最終版本。“制憲國民大會代表”,由10年前選出的代表和新增補的代表組成。雖然中共和民盟(民社黨除外)拒絕出席,但制憲國大超過法定人數,屬合法大會。“制憲國民大會”經過激烈、廣泛的討論和審查,在1946年12月25日上午3讀通過《中華民國憲法》,此即今日台灣實施的憲法。
1947年1月1日,國民政府公佈《中華民國憲法》,同年12月25日正式施行。內容除前言外,共14章175條。該憲法揭示了主權在民理念,明確了公民權利的保障,規定了五權分立和地方自治的權力制衡制度等。從此,中華民國結束訓政時期,正式進入憲政時代。
《中華民國憲法》通過後,中國進入“行憲”階段,即實行憲政。主要內容:由全國人民直接普選產生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由各省、市參議會間接選出監察委員。再由國大代表選舉總統和副總統。
1947年3月21日公佈《行憲國民大會組織法》《行憲國民大會代表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立法委員選舉罷免法》《監察委員選舉罷免法》和《五院組織法》。
經過積極的普選籌備,1947 年 11 月 21 日至 23 日,全國除山東、新疆外,舉行了國大代表的直選。中央社報導說“中華民國約二億五千萬之選民將憑其自由意志之抉擇,選舉國大代表。”在選舉截止的次日,美國大使司徒雷登評論:“以美國人眼光看中國大選,難免有不能盡如人意之處。但此事之教育價值,實無法估計。中國經此一開端,即正式步入民主大道,對於國家之民主建設,必當發生至佳之影響。”(《中央日報》,南京,1947年11月24日第2版)  
1948 年 1 月 22 日、23 日國民黨統治區舉行立法委員直選。5月8日第一屆立法委員集會南京國民大會堂,並選出孫科與陳立夫為正、副院長,至5月18日立法院第1屆第1會期第1次會議正式開議,分設的21個常設委員會開始運作。
國大代表和立法委員的普選,是中國人自由行使神聖選舉權的標誌。
1948年3月29日至5月1日,剛剛當選的國民代表大會代表聚會南京,召開行憲國大,主要議程是選舉正副總統。4月19日上午,國大代表舉行總統選舉。總統候選人2個:蔣中正和立法院院長居正。到會國大代表2734人,蔣介石得2430票,居正269票,蔣介石當選中華民國總統。4月23日國大舉行副總統選舉,副總統候選人6個:李宗仁、孫科、程潛、于右任、莫德惠和徐傅霖。經過4輪投票,4月29日上午,李宗仁當選副總統。
行憲後的國民政府雖仍由中國國民黨執政,但其性質是經過民選的執政黨,已非先前訓政意義的黨。
60餘年過去,《中華民國憲法》已在台灣生根發芽,台灣終於實現了民主政治。
十、共同綱領: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普選產生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簡稱《共同綱領》)。其第十二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政權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政權的機關為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人民用普選方法產生之。”這一條如能貫徹,將保證新中國成為真正民主國家。
百年中國近代史是一部民主發展史。陳獨秀在1940年9月《給西流的信》中指出:“民主是自古代希臘、羅馬以至今天、明天、後天,每個時代被壓迫大眾反抗少數特權階層的旗幟。”1940年11月他在《我的根本意見》中重申:“民主主義是人類發生政治組織以致于政治消滅之間,各時代(希臘、羅馬、近代以至將來)多數階級的人民,反抗少數特權之旗幟。”事實求是地研究中國近代史就必須承認,從專制社會向民主社會轉型,是中國近代史的主線。
在百年中國近代史中,國人在民主威力遠不如今天明朗、國內外環境危機四伏的條件下,抓住民主這一立國之本,努力推動民主思想在中國的發展和實踐。在他們的推動下,用民主取代專製成為國人的迫切願望,中國終於踏上由專制向民主轉型的大道。
我們感謝歷史為中國樹立起民主化進程的參照坐標,給了後人鑒往知來的機會。只是努力追求民主的近代先賢們恐怕無論如何也想不到:進入21世紀的中國,不僅自由民主之花未能在中國大陸盛開,甚至連民主的普世價值都遭到了排斥!面對近代先賢,今之政黨、官員、學者和民眾是否應感羞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