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7月 04, 2009

濫用的門簾

嗯嗯。。。。。

我以前發表過門簾的藝術,主要在闡揚含蓄的互給應對空間的機制,能適時的表達己方的立場,又不把對方應答的尺度鎖死;彼此在所交涉的議題上,若能產生合眾的共識,大家就在各安其位的主客關係上,一起愉快的應合著。若是一時間無法達成共識,大家就尊重彼此不同的所需,心懷著給彼方的祝福,各自帶開做好自己本分的角色。門簾在整個應對關係中,只是一個提供運作機制的中介工具罷了。它的好用,在於不必把心意表露太多,也能正確的傳遞訊息給彼方,提供了一個自由的選擇,而且選擇的理由不必多給,以保留下次給不同答案的空間與權利。

但應對的門簾也能替現人性的邪惡面,中介的機制成了假意放話與間接使壞的工具,要人意領神會的自我解讀間接傳來的訊息,去執行與表面意向截然不同的內在意圖,以達成己方意想的真正成效,又能維持外相的虛偽面孔,內外皆得利。

但,真的得以內外皆利嗎?在佛法的戒律裡,教唆他人造業的教唆,不必是直接口述,或文書指示等直接證據才能定罪,凡是因意領神會而產生的造業行為成功,那教唆者還是成為真正的造業主謀,要承受最大的業罪。我真的為現在的權謀者擔心,把通往地獄之路鋪上白布裝飾,就能改道成天堂嗎?連掩過文非的贖罪卷都不必買來稍加裝典門面,醜惡的門簾真是便宜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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