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8月 29, 2011

強解歷史的『九二』共識

1992年寧靜革命才剛開始鋪陳,威權的遺緒還盤據在高位中熊熊虎視,年底才要全面改選國會,兩年後才有第一屆的省市長普選,四年後才有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的第一位民選總統的誕生。。。。在那個還是個老法統開會的年代,那個還是本地的高層文官比例過低的年代,那個行政院還是郝大帥掌政的年代,那個還是郝院長膽敢越權召開軍事會議的年代,那個時候的政府是能代表了誰,對外與他國建立攸關國家前途的共識?

1996年台灣第一代的民選政府,在中國的武力脅迫中產生,其政府的組成還是充滿了威權精英的身影;2000年第二代的民選政府,真正的實現了從威權到民主的政權轉移,人民才有機會慢慢學習當家做主,本土歷史的過去才慢慢的被瞭解:台灣自己有幾千年的繽紛過往,台灣文化血液不單單只有中華色彩,台灣與中國不再是父子關係而是部份血緣的堂表兄弟。那麼『共奉牌位,同處屋簷』的關係不必被重新檢驗嗎?我們與遠房兄弟分居已久,家風迥然不同,生活作息,飲食風味天差地別,能勉強彼此同鍋共灶,同房共眠嗎?
英國與法國,法國和德國,紛紛擾擾戰戰合合數百年;東帝國(奧地利)與普魯士王國和巴伐利亞王國,從神聖羅馬帝國,到奧匈帝國,德意志帝國,第三帝國,到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敵與友,分與合,有規定的戰術嗎?一與異是永久不變的宿命嗎?就算勉強有個共識,就不能在彼此立場更清晰後,重新再議?男女結婚後想分就能離婚,彼此另有對象都可再婚的。共識要有意合,南轅北轍的心意,能同造一車嗎?


許惠祐:以己為餌 談判大忌(許惠佑專訪轉載自:自由時報2011/08/29)


許惠祐︰這不是一個單純的歷史問題,也是一個戰略性的問題,牽涉到台灣內部的共識、兩岸互動、國際關係等,最重要的是:所謂的「九二共識」也將決定國家未來發展的走向,台灣到底是要維持獨立自主?還是你要終極變成一個強權的附庸?我們要往哪邊走?

從歷史的角度來講,「一中各表」是以戰略性的模糊,創造兩岸互動的空間。當時是兩岸在進行事務性協商,中共卻一再提出一個中國問題來干擾,我方擔心不說清楚立場會造成外界混淆,當時李總統要求必須說清楚講明白,在九二香港會談時就掛號信與公證書進行協商,期間雙方觸及到這個問題,我方提出了五種說法,對方也提了五種說法,雙方都不能認同,我方為表善意又提了三個說法,中共也不滿意,所以我方就建議說:這個歷史問題一時難以解決,「各自表述」就可以了。

在這個過程中,中共曾企圖透過書信往來形成書面共識,或者建議同時公開各自表述,但是我方都拒絕,所以我方回函:雙方的立場在各國內外媒體都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了,當務之急在恢復協商,中共也就不了了之,這就是「一中各表」的由來。「一中各表」在當時之所以能終止紛爭進行協商,是因為中共喜歡一中,我們喜歡各表,以一種戰略性的模糊各取所需,大家都得到安慰。

這種戰略性的模糊維持一段時間後,就沒辦法維持了。中國大陸對一中各表剛開始雖沒有反對,但是從九五、九六年之後就開始反對,因為如果我們表中華民國,他們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成了典型的「兩國論」,中共覺得這是不利的,於是就把它否定掉,提出三段論: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PRC是中國唯一合法的代表。

本來中共只是單純否定,但是二○○○年之後,有一個機會被中共利用了,那就是政黨輪替時,當時陸委會蘇起先生認為民進黨不會接受「一中各表」,因為有一中,於是就創造了「九二共識」這個詞彙,說是為了解套,實際上也不無替民進黨訂下政治框架的意思。

全民共識為基礎 不可強作解人

把戰略性的模糊變成一種共識,本身就容易有問題,因為戰略性模糊的重點在於:你講你的,我講我的,不能說破,若將其稱為共識就有爭議,尤其中共利用這個作為切入點,在兩辦針對阿扁就職演說的回應中稱;「九二共識就是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搶佔了「九二共識」的解釋權。這當中最大的問題是:「九二共識」變成只有一中,而沒有各表,只剩下一中了,這當然引起爭議。「九二共識」這個潘朵拉的盒子一打開,就很難善了,也造成了目前的爭議。馬總統就職演說中曾稱「一中各表的九二共識」,有其創意,但後來的發展又無法終止爭議。

我認為涉及兩岸間高度政治性的問題,需要以全民的共識為基礎,不可以強作解人的方式對過去事實做出新解釋;或是說:當初沒有但在實踐中已形成共識,如果可以如此,那麼以後就不必政治談判了,因為政治談判早就結束了,而且結論已經出來了嘛!政治一定要開大門走大道,不可以走巧門的方式來處理。

「九二共識」是不是等同「一中各表」?中共到現在都沒說半句話,台灣內部自己吵得翻天覆地,中共還能不捧腹大笑嗎?我認為兩岸關係正常化的起點,在於朝野能理性溝通釐定國家發展方向,否則中共永遠有操弄的空間。我覺得中南海那些中共高層一定笑破肚皮:我打壓你已經打得不遺餘力了,你還到處說我有善意!?

「九二共識」乃過去之所無,但如果能虛擬一個不存在的東西去跟對手談,於我方有益無害,在策略上也可以贊同。然而,談判上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是:不能以自己為談判標的,你以自己為標的物,再怎麼談,都無法全身而退,不是少隻手,就是少隻腳,甚至連腦袋都沒了。要知道漁夫放長線釣大魚,從來就是用小魚餌,不會把自己當魚餌去釣魚,以自己作餌,可能釣不到大魚,還會被大魚吃掉。因此,談判絕不能以自己為談判標的,來討論台灣是不是中國的一部分。

台灣走到今天,已經面臨一個抉擇,各行各業都要思考:我們跟大陸的發展究竟要走哪一條路?我們要犧牲主權以換取若干的經濟利益,或是應該有所堅持,以維護自己的獨立自主?

1 則留言:

  1. 1992年,連全面民選的國會都沒有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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