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09, 2016

我們勇於開膛剖腹般的坦然嗎?

精彩的歷史反思摘錄自蔡慶樺:正義是我的義務──拒絕沉默的檢察官,挖開德國社會傷口『。。。他在審判過程中留下的這句名言,成為媒體焦點:「像第三帝國這樣的不法國家,根本就不具有對它犯下叛國罪的資格。」(Ein Unrechtsstaat wie das Dritte Reich ist überhaupt nicht hochverratsfähig.)Remer被判刑3個月,後逃亡並死於國外。此後,納粹政體是一種「不法國家」,遂成為德國法界共識。而德國刑法對於叛國罪的規定,也強調只有背叛「合憲體制」(verfassungsmäßige Ordnung)時才構成罪名,因此只有自由民主的法治國,才是必須效忠的國家。

這個判決進一步探索了這個概念:倘若國家違憲,則起義公民不只不會叛國,還具有抵抗權(Widerstandsrecht)。鮑爾認為,當國家侵害人權及人性普遍價值時,公民有權抵抗,以捍衛人性。他在《抵抗國家公權力》(Widerstand gegen die Staatsgewalt)書中定義抵抗為「對於所有被非法侵害之人的急難救助,無論這些受害者國籍為何」。另外他也確定逃亡作為抵抗權的一種:「移出一個暴政國家,就是抵抗。」這個說法,相當程度上也影響了今日德國社會對於來自中東尋求政治庇護者的思考。。。

。。。他代表的是德國戰後青年質問上一代的憤怒與自省,那一代的青年,如同《沉默迷宮》裡那位法蘭克福總檢察署的年輕檢察官,對於集中營發生的一切原毫無所知。他與其他戰後第一代的年輕人,在戰時太小,未參加戰爭,被視為是清白的第一代,他們不知道納粹罪行,很多人相信納粹戰犯在紐倫堡大審被判刑,正義因而得以被伸張了;沒有人願意談,只想掩蓋,而國家、教育系統也絕口不提那段歷史;執行那些命令的無數納粹官僚們,依然潛逃國外或在德國正常生活工作,彷彿一切都不曾發生過。可是這種沉默的國家永遠不可能與其他受害國和解,德國人終究得穿越沉默與謊言的迷宮,暴露整個上一代人在戰時犯下的不可思議的暴行,以求得傷口真正能痊癒的機會。如果沒有鮑爾這種鍥而不捨,很難想像日後德國可以與東歐國家和解,以及梅克爾可以在面對安倍晉三時談起德國對歷史的真誠態度。。。』

DW:是誰才能引領台灣的司改,與轉型正義的聲張?謝文定能還是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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